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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強制監管,全面上路
(99/07/21 08:12:51)
【時報-台北電】金管會強制「監管」措施,全面上路。金管會昨(2 0)日發布新規定,未來金融機構的資本適足率(BIS)若是雖在2%以 上、但未達6%,金管會將啟動監管措施;金管會銀行局主秘張國銘表 示,對於問題金融機構應是先輔導、監管再到接管。 但過去實務上,往往是進駐輔導後一段時間,就接管該公司,僅 中興銀行有經歷監管得過程;此次則是將退場機制,訂定的更為明確 完善。 金管會昨日預告「金融機構接管辦法」和「金融機構監管辦法」 草案,此次將監管加以劃分出來,規範銀行或信用合作社的資本顯著 不足時,亦即,BIS在2%、但未達6%,可採取監管措施,期間為180 天,若期間屆滿,受監管的單位仍然沒有改善到正常營運階段,則可 延長監管期限。 監管人可列席董事會、要求董事會更換經理人,及監督財務業務 狀況,包括:監督輔導受監管金融機構改善業務經營方針、自有資本 與風險性資產比率改善,對資產提列評價準備、備抵呆帳及轉銷呆帳 ,財產的購置與處分,授信與投資案件審核及負債管理,及研擬增減 資等改善等。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薛翔之、馬婉珍/台北報 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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