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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劉屏/華盛頓十日電】

 

為避免米酒降價引起誤會,台灣已透過各種管道與之溝通,包括請歐美人士在台灣吃燒酒雞,藉以證明米酒是烹調用酒,不屬飲用酒,不會與歐美產製的酒類形成不公平競爭。據了解,美國迄無向世界貿易組織(WTO)興訟之意。

 

熟悉雙邊經貿的官員指出,有些歐美人士以為台灣米酒是飲用酒,一旦降價,他們擔心威士忌等烈酒在台灣市場喪失競爭力。「但進口台灣的酒是用來喝的,台灣的米酒幾乎全數做菜用;兩者間沒有競爭關係。」

 

一位經歷過貿易談判的人士指出,台灣把台北大學的調查數據提供給關切這個問題的歐美相關人士參考,並邀請他們到台灣實地了解,「燒酒雞已經吃過了」;也知道那百分之三點多的米酒常是配著保麗達喝的。因此前述人士之一表示,就算歐美國家提告,「他們未必能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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