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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七、八年之久的聯電被控違法投資大陸和艦科技案件,台灣高院更一審審理終結,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和副董事長宣明智,還是維持原判,兩人都獲得無罪判決。至於速審法有部分已在九月開始實施,而另一部分則是明年五月才開始適用,檢方是否再提上訴,也成為曹興誠、宣明智是否自此結束長達七、八年的官司最大關鍵。(彭清仁報導)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副董事長宣明智,被控違法投資大陸和艦科技案,原本二審背信和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已獲判無罪。但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認為,曹興誠、宣明智等人擅自以聯電公司資源,秘密協助和艦公司建廠營運,並非全無憑據,並以背信罪與違反商會法部分有相牽連關係,去年十二月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
曹興誠當時以﹂博歹賭」來抨擊檢方,老曹也與多位名嘴批評司法纏訟制度,在輿論壓力下,速審法部分條文已在九月份實施,另一部分則是在明年五月才會實施。台灣高院更一審十四日宣判,曹興誠、宣明智違反商會法和背信罪,都再次獲判無罪。至於檢方是否再度提出上訴,也成為老曹能否就此解套的關鍵。據了解,聯電董監事會和股東大會,都已通過併購和艦科技,讓聯電正式跨足大陸半導體市場,但因和艦案官司纏訟,跨足大陸半導體這一步,一直走的不順利。反觀台積電則是因為控告大陸中芯科技侵權,不但獲得賠償金,還取得中芯科技的股權,晶圓雙雄的戰火,也在大陸點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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