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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易 定型化契約明年上路

  • 2010-07-03 01:36
  • 中國時報
  • 陳宥臻/台北報導
  •   為杜絕網路拍賣爭議,經濟部商業司昨天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正式上路。其中,最受矚目「標價錯誤處理」和「超量下單」,均明訂規範。

     商業司副司長李鎂說,對網路標錯價案,「業者可以持正當理由,在2天內拒絕消費者下單」,但「2天內若消費者已付款完成(轉帳和匯款,不包括使用信用卡),業者就失去取消交易的機會」。

     過去,曾發生筆記型電腦業者將售價少標一個零,結果以10分之1價格認賠賣出;也有旅行業者,網路標錯價,將價值2萬多元峇里島行程,標成2千多元,結果讓下單者享受到超值旅遊。

     對此網路交易層出不窮糾紛,經濟部商業司公布定型化契約,明訂網拍規範。

     李鎂表示,網路下單,消費者都會收到系統回傳的結標頁面,也就是消費通知,此為「確認機制」。但是消費確認時,幾乎都是系統自動回覆,為顧慮業者無法每一筆都仔細確認,因此若有正當理由,可在2天內拒絕消費者下單。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業者可反悔2天內,消費者已完成現金付款,也就是透過轉帳或是臨櫃匯款,就視同交易成立,業者沒辦法反悔。也就是說,「如果業者標錯價格,使價格低於市場行情許多,消費者若在2日內即時完成匯款,業者就沒有理由拒絕。」

     使用信用卡的消費者,就無法保障2天內完成交易權益,因為信用卡公司付款給業者,通常需一周以上時間才完成交易

     不過,若在消費者下單後2天內,業者拒絕該訂單不合理,消費者仍可向法院提出訴訟。

     再者,定型化契約也要求業者設定個別消費者的單筆訂購數量,以避免消費者「瘋狂下單」。假設業者出售100張五星級的5折價飯店消費券,但業者限定一人最多只能下單5張,就不會造成獨占狀況。

     經濟部表示,除了已在台北和台中舉辦過說明會外,將在7月7日和7月13日在高雄市和花蓮舉辦兩場宣導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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