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查詢系統 明年可望上路

  • 2010-07-03 01:33
  • 工商時報
  • 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 內政部通過修法,規定房仲、代銷業者在媒合成功購屋後的30天之內,須向地政司登錄房價資訊,提供給其他購屋者參考。圖/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通過修法,規定房仲、代銷業者在媒合成功購屋後的30天之內,須向地政司登錄房價資訊,提供給其他購屋者參考。圖/本報資料照片

     

      為建立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機制,內政部部務會報昨日通過「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案,規定房屋仲介、代銷業者媒合成交的房價資訊,必須在成交30日內向地政司登錄,以供各界查詢參考。這項優先法案若能順利在下會期三讀,估計明年房價查詢系統即可建置完成供民眾查詢。

     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及第29條修正草案,內政部表示,不動產經紀業分為兩種,一種是以經營成屋為主的仲介經紀業,另一種是以經營預售屋為主的代銷經紀業。本次修法規定成屋買賣委託案件,仲介經紀業者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後30日內登錄成交案件資訊。

     至預售屋部分,為及時建立並提供成交資訊,代銷經紀業者於簽訂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即應登錄成交資訊。內政部表示,如發現經紀業有登錄不實、逾期未登錄或逾期登錄成交案件資訊等情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可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 15萬元以下罰鍰。

     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未來在登錄成交資訊時,交易當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個人資料,不會列入登錄項目;在提供查詢交易資訊方面,也將隱匿地號及建物門牌號碼等足以辨識個案的資料;也就是在符合法律規範及兼顧當事人隱私之前提下,以「去識別化」,「採區段化」的方式提供各界查詢參考。

     王靚琇表示,這套正在設計中的查詢系統會設定一個範圍、型式等變數供外界選擇,查詢者可以鍵入某條路的100號至200號之間,房屋型式可以鍵入公寓或透天厝,這時系統就會蒐尋出滿足這些條件的房屋交易價格,但不會指明是哪一棟,她表示,這個查詢系統既顧及了個人的隱私,也使得想購屋的民眾可以掌握真實的市價。

     王靚琇表示,這項法律修正案將列為立院下會期優先法案,地政司目前也已開始研議這個房價查詢系統,一旦順利完成三讀,明年民眾即可開始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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