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台灣平價住宅比率不到住宅總數1%,面對城市高昂的房價,弱勢團體買不起也租不起。民間團體共組「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向政府提出興建社會住宅的建議。內政部列出5處社會住宅預定點,稅改聯盟檢視明年度預算,卻沒發現與社會住宅相關的項目。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16日以歐洲國家興建社會住宅的照片為例,要求政府勿便宜行事,也呼籲社會住宅預定點周邊的民眾勿排斥。(圖文/郭晉瑋)

 

稅改聯盟表示,百年預算早已送進立法院,來不及編列。「營建署國民住宅組」相關預算仍著重購屋利息補貼,購屋補貼高達77.84%,租金補貼僅佔20.53%。以台北市為例,家戶總所得必須超過130萬元才買得起房子;超過100萬者才買得起台中與高雄市的房子,換算成雙薪階級,平均一人薪水至少5萬,才能買房。

 

稅改聯盟招集人王榮璋指出,台灣2010上半年平均實際薪資45,161元,大部分人買不了房子,政府卻將資源放在購屋補貼,對無法買房的人無實質幫助。

 

租金補貼無實效

 

租金補貼也沒有考量不同地區的價格差異。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呂秉怡指出,目前補助3千多元,在中南部還算充裕,在台北根本不夠。社會福利總盟專員林子靖表示,對身障團體來說,資金補助與障礙年金合在一起,卻沒考慮不同身障者的需求。

 

申請補貼代表房東必須承認租貸、負擔稅額,多數房東不願意,因此租金補貼的住戶更難找房子。勵馨基金會研究員杜瑛秋指出,社會弱勢必須有戶籍才能申請補助,房東不願讓房客入籍,因此社會弱勢租房有困難。

 

杜瑛秋強調:「帶著孩子的離婚的新移民婦女或受暴婦女,都是租屋弱勢。」申請租屋補助不一定能拿到最高補助金額,只補助3至6個月。房東不願承認租貸成為租金補貼政策的隱形門檻,政府強調以「租金補助為主、建造社會住宅為輔」提供住宅。呂秉怡強調,政府應思考補貼政策配套,以免房東將稅金轉嫁到房客身上,補貼有名無實。

 

住宅政策沒配套

 

呂秉怡指出國外經驗,例如在美國,每個區域有限制房租的規定,荷蘭則有管理社會住宅的團體負責,不讓房租隨著市場波動。呂秉怡表示,國外租屋與社會住宅大約佔房屋市場4成,購屋比率佔6成,在台灣卻是購屋佔8成,房屋買賣市場畸形,交易成本過低,導致房屋過度炒作,房價飆高。

 

社會住宅議題提出後,不少人反映將衝擊房仲市場。呂秉怡說,台灣社會住宅根本不足1%,至少要到20%才會有平抑房價的問題。社會住宅政策只是第一步,讓急需住宅的弱勢族群得到滿足。

 

稅改聯盟強調,目前的政策缺乏配套,如何興建、管理都缺乏細節;第一波社會住宅出爐前,租金補貼政策也有闕漏,多數人申請不到。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成員彭揚凱表示,政府應趁著政策提出之際,重新思考社福資源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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