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呂妍庭、鄭光宏、曾薏蘋/綜合報導】

南亞大火後,嘉義縣消防局證實未接獲廠方報案電話,台化總經理洪福源說,沒報案只能算未完成通報程序「不影響救災」。消防局長呂清海反駁「延誤三分鐘就會增加救災困難,何況是廿、五十分鐘」,未向消防局通報就是疏失!縣長張花冠表示,若調查確實因此導致擴大災情,將請檢方追究南亞公共危險責任。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目前法令只追究縱火、過失等刑責,或因失火造成空氣汙染等問題開罰。但未主動通報已發生第二次,他將和消防署研擬辦法,針對大型科學、工業園區及廠房修改辦法,未來若發生重大工安事故,大型廠區必須第一時間通報一一九,消防署或縣市消防隊要進廠區滅火,廠方不可拒絕。

南亞失火當天,上午七點多就有許多民眾看到廠區冒黑煙,還有員工八點十分打電話回家通報工廠失火了。消防局直到八點廿八分和三十六分才接到民眾報案電話,唯獨沒接到廠方通報。外界質疑廠方第一時間處置不當,又未求援,才釀成難以收拾的大火。

事發當天,廠方曾說廠內煙霧偵測器八點半才響起,昨天洪福源卻改口說,八點廿分發現起火,員工曾試圖自行滅火,也曾通報管理部門。八點四十一分消防局已「很有效率」抵達廠區,所以沒有通報,再三強調「沒通報不影響救火」。

但按照消防局與南亞每半年合辦一次的消防演練制式流程,第一要項就是「通報消防局」,消防局表示,南亞未通報就是有疏失。

消防局長呂清海並指出「就算延誤三分鐘都會影響火勢,如果延誤廿、甚至五十分鐘,救火更困難」。

嘉縣長張花冠表示,南亞沒報案,「確實無法可罰」,但如因大火引發工安意外,可移送檢調偵辦。縣府已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南亞大火環境影響及鑑定小組」,消防局也著手災後調查。如調查報告出爐,證實是南亞因未報案而導致災情擴大,將要求檢方依法追訴違反公共危險罪等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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