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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國產局昨天表示,納稅義務人會拿出來抵稅的土地,條件大多不佳,很難賣,所以待納庫款的問題「無解」。

 

國產局長張佩智表示,因為立法院修遺產及贈與稅法時加入「凡是計算為課稅範圍的資產,都可以用來實物抵繳」,所以納稅義務人就會把遺產總額中最難處理的資產,拿來抵稅。在抵稅土地中,公共設施保留地就占500多億,而地方申請撥用需要「有償撥用」,地方政府因為財政困難,都不願意撥用。

 

公設地以外的土地,也是條件很差的土地,例如,被占用,要排除被占用,才能標售。

 

張佩智表示,「這是結構性問題,上游水庫閘門不關,下游只好被淹沒」。有時候,國稅局為了怕落入圖利他人,所以估價都從嚴,可能高估價值,例如,一部車估30萬,但國產局接收之後,拿到市場標售,頂多只能賣10萬元。

 

國產局副局長張璠表示,上個月有找5區國稅局及全國地方政府,討論此問題,也找不出解決方案。

 

國產局每年能賣出的抵稅資產,回收的稅款都很低,所以甘脆不統計當年度的處理情形,只統計「歷年」處理資料,以免成績太差。

 

據國產局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止,歷年已處分抵稅資產為:一、賣土地共141公頃,169億元,其中公設地62公頃,56億元。二、賣房子124棟,4,000多萬元。三、賣股票345億元。

 

而尚未處理的抵稅資產為:一、土地1,662公頃,1,058億,其中,公設地389公頃,542億元;非公設地1273公頃,516億元,非都土地744公頃,139億元。二、房子:202棟,7,000多萬元。三、股票1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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