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報導】監委初步調查發現,93年至98年間台北都會區出售的國有地,有3成面積沒有開發,而沒有申請建築執照案件,就轉手他人的面積高達5成,顯見「買地養地、轉手套利」情形確實存在,甚至達到「政府難以控制」的程度。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則回應表示,在今年5月已公佈規定,特定條件土地,如果在2或3年內沒有利用,就會用「原價」買回。

 

監察院指出,造成都會地區房價不合理的真正原因,各界說法不一,國有財產局已出售的台北市都會區國有土地,有近半數沒有開發,業者等待價格上漲後再推案或直接交易土地套利,搶地養地狀況,近乎政府難以控制的程度。監委李炳南、劉玉山對此提出主動調查。

 

監委表示,經過初步調查分析結果,初步發現自SARS以後,93年起至98年底為止,台北市都會區的國有土地共出售199案,總面積約19.1公頃。

 

其中,到98年底未曾申請建築執照者共有62案,另已申請建築執照而尚未開工者有13案;這些仍未開發的75案土地,佔全部出售案的37.69%,面積約6.4公頃,則佔全部出售面積的33.67%。

 

監委表示,值得注意的是,在未申請建築執照的62案中,有32案已經轉手他人,面積約3公頃,占未申請建築執照案面積的54.15%;而且標購土地取得的時間越久者,沒有開發就轉手他人的情形也越多,部分案件甚至已經轉手3、4次以上。

 

監委認為,這些數據顯示,台北市都會區國有土地出售後,「買地養地、轉手套利的情形,確實是存在的」,將陸續追查相關政府機關是否涉有違失。

 

對此,國產局回應,為避免財團養地、圈地,以及哄抬地價,已在今年5月公布「國有地附買回交易」原則,凡出售都市計畫區100坪以上,或非都市計畫區150坪以上的國有土地,如果在2或3年內沒有利用,國產局要用「原價」買回,這項措施將在台北市與台北縣率先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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