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9日電)監委質疑財政部出售國有地,存在業者買地養地、轉手套利的情形。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說,已建立國有地售後買回機制,可避免財團、建商養地、圈地,哄抬地價

 

監委李炳南說,民國93年至98年間,國有財產局出售的台北都會區國有地,3成面積未開發;未曾申請建築執照案件中,轉手他人面積達5成,買地養地、轉手套利情形確實存在。

 

對於監委的質疑,國有財產局表示,已停止標售台北市區國有土地,並依行政院指示建立國有非公用土地出售後買回機制。

 

國產局說,台北市、台北縣位屬都市計畫地區面積在100坪以上者,得標人沒有在2年內(須經都市設計審議者為3年)利用(即取得建造執照並開工),即以原價買回,以提高國有土地出售後利用效率,可避免財團、建商養地、圈地,哄抬地價。

 

李述德說,政府會儘可能做該做的事,但是民眾在正常機制下公開標下國有地,民眾標下後要如何處理,政府有什麼籌碼或條件可以限制民眾做什麼事情?不過,政府已經在今年訂定買回機制,相信可以因應相關問題。

 

他也認為,有很多事情是老問題,而且不是一天發生,只是監察院做了調查凸顯這樣的問題。9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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