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批台灣司法 比中國落伍  

 

 

〔記者楊國文、項程鎮/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聯電和艦案,昨召開言詞辯論庭,曹興誠、宣明智出庭喊冤,認為應判他們無罪,並批判「外界說中國司法落伍,台灣的司法更落伍」,指責最高法院應大力改革和裁員,若不改革,司法會癱瘓,成立廉政署也沒用;此案訂九月十四日宣判。

曹興誠還要檢方對於上訴三審,應公開道歉,並指控最高法院發回立委何智輝涉及的銅鑼案與發回和艦案,是同一批合議庭審判長黃一鑫等五位法官,讓高院法官有收賄、貪污機會,認為是癱瘓司法的黑手,已構成枉法裁判罪,應停止辦案。

和艦案更一審開庭多次,因抗議司法只出庭過一次的曹興誠、宣明智,昨在辯論終結庭中為自己做無罪辯護。庭訊後,曹興誠在庭外繼續批評,表示和艦案早於兩年前就應無罪定讞,檢方不應上訴,最高法院也不該違法發回更審,他認為最高法院不斷將案件發回審理,如高院法官羅紀雄涉貪污案審理了十五年,共發回六次更審,都是結構性問題。

枉法裁判? 最高法院:豈能隨便講

曹興誠說,台灣有二千三百萬人,最高法院法官人數竟接近一百人,有裁員必要,理想人數應不超過十人,他認為,中國有十三億人口,最高法院法官只有六百人,美國加州人口三千三百萬人,最高法院法官僅七人,可見台灣三審法官人數太多了。

對於曹興誠的質疑,最高法院指出,法官違法裁判是犯罪的,豈能隨便講。

對於曹還指稱,發回和艦案與銅鑼案都是最高法院同一合議庭,該合議庭表示,和艦案正由二審更審中,不宜回應。

高檢署:曹個人看法 不值得回應

另外,曹認為最高法院法官太多,最高法院表示,這是刑事制度和政策面問題,目前上訴三審的案子太多,因為刑事訴訟法未規定最高法院採嚴格法律審,因此只要判決違背法令就可上訴,最高法院法官共有八十七位審案,如修法像日本一樣採嚴格法律審,案子不多,就不須這麼多法官。

而高檢署表示,檢察官是依法上訴三審,曹興誠的說法是他個人看法,不值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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